5.积极构建绿色消费模式。大力宣传和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结合创建绿色社区,广泛开展绿色消费教育,培养绿色消费意识,培育绿色消费需求。引导公民强化零排放或低排放的社会意识,自觉抵制"白色污染",积极选购净菜和非复合包装商品,减少塑料袋使用,减少消费过程中废弃物的产生,并积极配合垃圾分类收集。大力推行绿色商品和绿色标志,鼓励消费可循环产品。鼓励开设"绿色商店"、"绿色超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含磷洗涤剂和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等塑料制品。严格执行空调室内温度最低(高)标准,倡导室内空调温度提高(降低)1-2℃。
三、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一)积极推进能源节约和新能源开发。
1.深化工业、生活锅炉及系统更新改造。积极采用先进的循环流化床、燃气等高效、低污染工业锅炉。推广应用粉煤和水煤浆燃烧、辅机系统等节能先进技术。扩大集中配煤、筛选块煤、固硫型煤应用范围。强化锅炉水处理工作,加大锅炉水质监测力度,促进锅炉无垢、薄垢运行,提高锅炉热效率。加强对中小锅炉的科学管理,指导现有集中供热有效范围内的企业逐步以集中供热的方式替代工业小锅炉和生活锅炉。完成一批运行效率低的中小型锅炉改造,使中小型锅炉运行效率五年提高8-10个百分点。
2.加强电力生产、输配与热力系统降耗。发展高效大容量先进火电机组,优化发电企业机炉结构,加强辅机系统改造,广泛推广背压汽轮机拖动、等离子点火等节能节电新技术。推广热电企业集中供应压缩空气和分布式热电冷三联供等节电新技术。鼓励热电企业加快发电机组和链条炉改造,提高背压机组的应用比例。加快电网发展,优化电源结构,加大中、低压电网改造力度,积极采用先进的输、变、配电技术和设备,逐步淘汰能耗高的老旧设备,降低电网损耗。
3.加快余热余压利用。在钢铁、建材、石化三大重点用能行业推广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技术。推广工业窑炉余热再利用。鼓励水泥生产企业采用以中低温纯余热回收发电为主的余热利用技术,到"十一五"末,实现水泥中低温余热发电装机容量25万千瓦,年发电18亿千瓦时。鼓励钢铁联合企业采用干法熄焦、高炉炉顶压差发电、连铸连轧、热送热装等新工艺、新技术,利用高炉煤气、转炉煤气回收发电。鼓励石化行业采用余热回收发电技术、热泵余热回收技术、新型催化剂和高效节能设备等加强各种余热回收利用。
4.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机电。广泛采取高、低压变频调速、功率补偿节能技术、系统改造和机组优化配置等措施,加快淘汰落后低效电机、风机、水泵等高耗能设备。到"十一五"末,完成100万千瓦高压电机及500万千瓦低压电机变频改造,高、低压变频技术推广应用面分别达到55%和75%。
5.推动建筑节能和照明节能。按照国家、省节能设计标准,对县级以上城市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项目进行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建造。抓好绿色建筑、农村建筑节能等示范和试点工作。加快推行绿色照明工程,鼓励、引导全社会广泛应用节能型照明灯具。到"十一五"末,机关、事业与公益性单位节能灯具推广应用面达到90%以上,城镇居民家庭节能灯具应用面达到70%以上。
6.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积极发展能耗低、环境污染少、安全性能强的先进运力,发展公共交通与现代物流集约配送,降低运输能耗。鼓励使用醇类燃料电池等节能环保型混合动力的交通工具,倡导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小排量汽车,限制和淘汰能耗超标的交通工具和农业机械设备。
7.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建设万千瓦级风力发电站,支持开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风力发电设备。开发和利用小水电。鼓励发展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和热力利用。加快地热(地冷)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推广应用醇类燃料、沼气和秸秆气化发电等生物质能技术。加快推广应用太阳能,鼓励和引导既有建筑实施太阳能利用改造,积极在生产和经营领域推行太阳能热水工程,并逐步扩大使用范围。
(二)大力促进节约用水。
1.推进工业节水。积极开发新型节能冷却设备及附属设施,有计划改进和更新落后的节水设施与设备,依法淘汰落后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积极应用高效人工制冷及低温冷却技术、高效洗涤工艺等节水新技术,大力提倡工业蒸汽锅炉的蒸汽凝结水回收利用。进一步推进水价改革。加强对节水工程系统的科学管理。
2.强化农业和农村节水。在各大主要灌区重点实施渠道防渗工程和管道化灌溉工程,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在山区果园等大力发展喷、微灌工程和以蓄为主,蓄、引、提相结合的工程模式,在非灌溉季节提(引)水补库、补塘,提高工程利用效率。在特种经济作物种植区和城郊蔬菜基地推广喷、微灌工程以及温室、蔬菜大棚滴灌工程。大力推广水稻薄、浅、湿、晒灌溉技术和旱育稀植节水栽培技术,重视抗旱节水水稻品种的开发研究和推广。继续实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至2010年,全省农业灌溉渠系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6以上,基本完成灌溉量水工程,形成节水型灌溉体系,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业水权机制和节水灌溉补偿机制,实现农业用水总量零增长或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