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养老服务设施。市、县两级要加大对老年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建有一定规模、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能起示范作用的老年活动中心,并逐步建立老年公寓、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等服务设施。社区和街道要建设供老年人文化学习、体育健身、娱乐休闲、医疗保健的老年活动室(站)和医疗服务站,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为老年人的活动提供方便。
在农村,要加强乡(镇)敬老院的规划和建设,完善服务功能,逐步把敬老院建设成综合性多功能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站、室),鼓励和支持村级建立老年活动室。
“十一五”期间,全市将实施“社区为老服务工程”,加强社区老年活动室建设,为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创造条件。
(三)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社区在老年服务福利事业中的作用,加快社区老年服务网络建设步伐,不断强化社区老年服务功能,努力构建以社区为中心,设施配套、功能齐全、服务到位、管理规范,集生活服务、疾病防治、文体活动为一体的社区老年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各级要增加对养老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新建和改、扩建的办法,办好示范性的养老服务设施,同时鼓励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不同档次的养老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私营、股份制、合资经营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养老经营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以社区为基础的老年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紧急救援、心理咨询等服务项目,初步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设施网络和老年社会服务体系,为居家老人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务。要逐步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开展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工作把老年人的基本健康问题大部分解决在社区。
要培育和发展老年服务队伍,制定完善老年服务岗位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强服务人员专业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各级老龄委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计划,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共同推进社区为老服务体系建设。
五、发展老龄产业
把发展老龄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制订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引导和支持老龄产业的发展。鼓励扶持开发老年产品,引导企业生产满足老年人各种需求的门类齐全、品种多样、经济适用的老年用品;整合各地旅游资源,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精品旅游线路和服务产品,发展老年旅游业;拓展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老年卫生健康服务领域,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保健等服务;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的金融、理财、保险等其他服务项目;鼓励、支持和发展老年用品专卖店(柜台),有条件的地方可试办中老年消费市场(产品)展示,促进流通,扩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