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医疗保障。在城市,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完善政策,强化管理,以中小企业为重点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增加缴费人群比例。建立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加强社区老年卫生工作,增加服务项目,改善服务措施,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多种服务。利用学校教育、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形式,加强基层全科医生和老年护理、康复队伍建设。重视老年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和康复研究,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85%。初步建立以保障群众基本医疗为主体、适应群众不同需求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和控制体系。努力改善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条件和贫困老年人缺医少药的状况。
在农村,要加大农村卫生事业投入,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改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解决农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卫生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大力推广健康教育,宣传疾病预防和健康保健知识,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55%。
(三)社会救助。按照政府救济和社会互助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贫困老年人救助体系。在城市,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低保”标准和范围,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在农村。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及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的老年人,采取集中和分散供养的方式,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制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救助和保障范围。
市、县要建立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促进会)组织,通过募集社会资金,开展贫困老年人的救助活动。
四、老年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
(一)公共服务设施。尽力增加投入,建设好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福利设施(场所),加强公园、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娱乐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增加面向老年人的建设项目,免费或优惠对老年人开放,为老年人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