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导向作用,整合农业与农村科技服务资源,鼓励和扶持各类农村科技服务机构发展,为增强农村发展后劲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建设目标:建立有利于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和投入机制,推动一批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的农村科技服务机构建设与发展,造就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村科技服务队伍,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形成形式多样、性质互补、功能协调和充满活力的社会化、网络化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三、加强农村科技服务机构建设
(一)健全完善公益性农村科技服务机构。各级各部门要深化改革,转变思路,加强基层农业、林业、水利、技术推广机构和基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服务机构建设,改善工作条件,提高人员素质,落实经费保障,强化服务职能,围绕区域支柱产业、农业主导产业的发展和龙头企业的技术需求,进行行业共性技术成果示范推广以及智力引进、人才培训、科技信息、技术和管理咨询等服务。有条件的机构要积极开展动物防疫和植物保护等技术服务,具有资质的机构也可以进行农产品的检测与认证服务。
(二)推动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机构的发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推动以市场为导向,以当地优势资源、支柱产业为依托,以“三农”为服务对象,以提高先进适用技术的转化推广水平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的发展。建设星火科技专家大院、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农村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农村信息服务中心、科技“110”服务站和农村星火科技培训学校等多元化新型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广泛开展技术指导、技术示范、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等服务。
(三)鼓励农村专业技术合作组织的发展。支持和引导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及服务的农民、组织和其他人员,按自愿联合、共同投资、共担风险、民主管理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组建农村专业技术合作社和其他类型的农村专业技术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
四、加强农村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积极支持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各级涉农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农村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结合,通过技术指导、项目开发、试验示范、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科技服务,带动农村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二)充分发挥县乡农村科技服务机构现有技术人员的骨干作用。要强化继续教育,加速知识更新,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