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等3个文件的通知
(晋政发〔2007〕2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发〔2006〕4号)精神,加快我省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步伐,增强整体创新能力,努力建设创新型山西,特制定本意见。
一、我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围绕走出“四条路子”实现“三个跨越”的总体战略,以提高我省区域创新能力为出发点,聚集创新资源,聚焦创新领域,增加创新投入,完善创新机制,努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省市县联动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
(二)总体目标。到2010年,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基本适应,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基本确立,科研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基本形成。到2015年,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位居中西部地区前列。
二、增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一)鼓励企业成为全省技术创新投入、技术成果应用和专利申请的主要力量,成为全省研究开发人员聚集的主要阵地。到2010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职技术开发人员比重达到3.2%以上,工业企业年专利申请量增幅超过30%。
(二)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建立企业技术研发投入的激励机制,到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到当年企业销售收入的1.5%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到当年企业销售收入的5%以上。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三)鼓励企业建立各类研发机构。大中型企业和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要建立或联合设立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技术中心,逐步建成一批省级、国家级中心;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和有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设立或联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到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以上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0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5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