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评议组在广泛深入调查获取大量材料的基础上,对调查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提炼和归纳,写出书面评议意见。市、区、县要在8月上旬组织评议。
5、各级行风评议会分别由各级行风评议领导小组或政府纠风办领导主持。议程:首先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领导汇报本部门开展行风建设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其次由评议代表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行风状况进行面对面的评议;其三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领导对评议组的评议作简要表态;最后请政府分管领导讲话。(汇报材料、评议意见均应形成书面材料)
6、评议要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要根据评议内容和标准,以事实为依据,肯定成绩,找准问题,积极提出对策和建议。
7、参加评议会人员:行风评议领导小组成员,分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政府领导和纠风办、监察局负责人,评议组成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单位负责人,并邀请人大、政协、纪委、精神文明办和新闻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三)整改阶段(8月15日至9月30日)
评议是手段,整改是目的,群众满意是标准。9月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承诺公示。公示的内容为:对照前期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内容,总结行风评议的工作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确定下一步工作目标,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工作情况,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正视问题的态度和坚决整改的决心向社会公示,展示行业的良好形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建议和不足,认真梳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对突出的问题组织力量集中时间进行整改,抓好落实,同时做好整改情况的汇报和检查工作。在整改期间,各级评议组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提出整改情况的评估意见。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1月15日)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和评议组认真总结行风评议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区、县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别召开行风评议总结会或总结表彰会。对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行风评议工作排出名次,在媒体上公布;10月底,市级进行总结,写出总结报告,迎接省里组织的交叉检查验收。省里将对16个地(州、市)排出名次,在媒体上公布。
六、对旅游系统行风建设整改情况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