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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宁政发[2007]82号 2007年6月1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加强应急管理,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区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阶段,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增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由于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体制、机制、法制尚不健全,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在“十一五”期间,建成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法规制度体系,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加强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
  (三)编制并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依据《“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组织编制并尽快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一规划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科学指导各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指导下,抓紧编制本地区和本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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