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动员阶段(2007年6月--7月)
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是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有效措施,是推动改革和经济发展、促进机关建设,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的重要举措。各处室要认真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和落实本方案中提出的创建标准,进一步增强公务员意识,履行公务员义务,遵守公务员纪律,弘扬公务员精神,把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口号叫响,掀起争创高潮,努力在局机关营造一个人人“争创和谐机关,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8月--11月)
局机关全体公务员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万人评议”和 “百岗评议”活动,继续引深全市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的成果,对照“八不准”“十禁止”,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改进服务的长效机制,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要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深化医院管理年、加强行风建设、规范依法行政及突出抓好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三大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学习,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政策水平、知识水平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环境,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效果;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局机关掀起“创建文明和谐机关,争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高潮。
(三)总结评比阶段(2007年12月--2008年1月)
在深入开展争创活动的基础上,要通过评比表彰、树立典型来推动活动开展,结合年度公务员考核,评选表彰文明和谐处室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公务员爱岗敬业,廉洁勤政,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人民群众更满意。
四、活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是政府机关加强自身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局机关各处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为切实将这项活动开展好,局机关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
组 长:李文学(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命全(局党委副书记)
成 员:王守清(局党委副书记)
商广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温跃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安鲜萍(局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马秉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