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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一)要严格按《条例》开展工作、建立制度,认真梳理各类公开事项,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方法;
  (二)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设立公开专栏;
  (三)编印、发放就医手册和宣传资料;
  (四)设立电子大屏幕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触摸屏等;
  (五)通过局域网、自有非商业性网站或政府官方网站公开相关事项;
  (六)建立领导接待日、领导信箱制度,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三、全面编制政务公开目录
  政务公开目录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组《关于安排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行政权力运行和各类事项都要以目录形式进行编制并公开。各单位要按通知精神对各类公开事项重新进行梳理,内容不完整的要补充完善,情况有变动的要及时更新调整,并按照政务公开目录编制要求,认真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便于群众办事和监督。
  四、大力推进卫生系统办事公开工作
  公用事业单位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责任主体,是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深入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能够充分体现政务公开的工作实效,给群众带来更多的方便和实惠,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医院院务的主要内容
  1. 医院资质信息: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医疗业务范围、职能科室设置。
  (2)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注册情况及相关资质信息。
  (3)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
  2、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
  (1)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名称、内涵、收费依据、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2)实行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制度,医院每天通过适当方式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提供费用查询服务。病人出院时,医院应提供总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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