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并卫办发〔2007〕77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创优政务环境,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和创新型城市,根据国务院《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和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组《关于安排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就卫生系统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卫生部于2006年10月下发了《关于
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今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有条件的要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学习宣传,深刻领会
《条例》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实现率先发展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
《条例》要求,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方法进行规范,主动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2006年市卫生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后,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转变政府职能,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今年,我们要巩固成果,引深提高,借
《条例》的出台、
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和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组《关于安排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东风,进一步深化我市卫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