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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流通管理相关文件的通知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流通管理相关文件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3〕6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由市财政局、市计委、市粮食局、农发行丽江市分行研究制定的《丽江市2003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意见》、《丽江市粮食购销企业陈化粮及老商品周转库存粮处理的意见》、《规范和完善丽江市地方储备粮管理的意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丽江市2003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充分发挥粮食风险基金对我市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作用,落实粮食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根据《丽江地区行政公署进一步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丽署发〔2002〕20号),财政部《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丽江地区粮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纪要,针对我市“老人、老粮、老帐”问题,在风险基金有结余的情况下,按风险基金使用范围及程序,提出我市2003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意见:

  一、2003年粮食风险基金规模及可使用情况

  我市2003年风险基金规模为382万元,其中省级配套261万元,市县区自筹121万元,目前全国出现粮食风险基金结余过大的情况,我省风险基金结余排在全国第三位,我市风险基金也存在结余的问题,从今年起,按风险基金使用范围和程序把钱用好,解决我市粮改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根据风险基金使用范围和程序,当年可列支范围有:

  (一)市县两级储备利费

  粮改会议确定我市储备粮规模为1200万公斤,按照风险基金使用原则,应确保当年储备利费补贴。

  (二)老粮库存的处理及补贴办法

  经财政、粮食、计委、农发行按政策对全市粮食购销企业原商品周转库存粮食进行清理,2002年3月31日止全市“老粮”基数为3877万公斤,其中,陈化粮库存500万公斤,政策性高价位粮库存3377万公斤.根据会议纪要,对已形成陈化粮价差损失的用风险基金弥补,对于现存高价位粮食,政府采取鼓励销售的办法,按库存价格高低,每公斤在0.1O元内给予补贴,一次清理划断,从风险基金中列支,争取在两年内处理消化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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