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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南通市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南通市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2〕14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海洋与渔业局《南通市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南通市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
(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二年八月十日)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简称《海域使用管理法》),进一步理顺海域管理体制,完善海域使用管理制度,规范海洋开发秩序,合理配置海洋资源,全面推进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加快"海上南通"建设步伐,促进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海洋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海发〔2002〕20号)要求,特制定我市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全面推进海域使用管理为目标,以组织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建立特色管理基地为重点,扎实推进海域管理"三项制度"的实施,努力提高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促进海洋综合管理和海洋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确保完成国海发〔2002〕20号文件确定的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

  (二)开拓创新,大胆实践,建设区域特色明显的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基地。

  (三)构建"有序、有度、有偿"的海洋开发新格局,促进和保障海洋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海域使用管理制度。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南通市海域使用管理相关配套制度,使我市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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