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通政办发〔2002〕135号 2002年8月6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为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步伐,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根据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贯彻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在全市政府系统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建?quot;阳光政府"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是改进施政方式、提高工作效率、顺应"入世"要求、实现"一个崛起、两个提升"战略目标的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必须对此有充分的认识,从而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践"三个代表"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下大力气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健全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凡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所有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都应当向群众公开。
2.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应当公正公开。
3.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
4.便于监督。方便群众办事,畅通投诉渠道,确保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工作机制: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协助政府加强督促检查,政府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