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因地制宜、开拓创新。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注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工作,拓展康复内容,增加服务项目,注重高新技术在康复领域的应用,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残疾人康复工作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康复工作体系。残疾人康复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基本方法是采取社会化、综合性的康复措施,使残疾人最大限度的发挥潜能,参与社会生活。
1、完善康复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市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设立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由民政、卫生、教育、公安、财政、工商、残联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残联,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的残疾人康复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筹措经费,组织实施康复项目,研究解决康复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督导管理全市康复工作。各县未组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的要尽快组建,已组建的要进一步完善,以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2、健全专家技术指导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资源,聘请省内有名望的专家医生,教育工作者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康复专业人员,组成残疾人康复专家技术指导组,深入基层、社区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培训人员,传授方法,提供咨询服务;负责本市的康复技术指导,开展摸底调查,制定治疗与康复方案,对残疾人的康复进行评估,推广康复新技术、人员培训、检查评估,为残疾人康复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3、形成康复服务网络体系。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应借助已经形成的初级卫生服务网、民政社区服务网、义务教育体系和公安防治网等,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整合康复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主要工作职能为:普查残疾人,建立档卡,在专家指导下落实残疾人康复治疗与康复措施,预防或减少残疾的发生,创造康复的良好社会环境,解决残疾人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宣传普及康复知识,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正常生活。
(二)逐步加大康复专业机构建设力度。
1.市、县(区)综合性医院和有条件的乡镇医院,应开设康复科室,开展康复服务,特别是县级医院,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康复服务。县残联综合服务设施中,必须设有聋儿语训、用品供应、康复训练场地,基层残疾人普遍开展服务。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卫生部门要密切加强对医疗康复机构的领导和支持,使之在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