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全面实施"六个一"的监管模式,即一次报检、一次取(采)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次签证放行。深化通关作业改革,完善推广"两水两路"(指长江、珠江流域以及上海-南京、深圳-东莞地区)跨关区转
关新程序模式。对"三高一大"(高资信度、高科技、高创汇额、出口规模大)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政策优惠,实行便捷通关。海关对资信度好的企业及非重点敏感商品,一般不进行查验布控。对大型IT企业实行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提高通关效率。货物报检报关实行节假日和8小时以外预约加班制度。加强南通口岸与内地查验部门的分工与协作,改善和规范口岸查验工作,加快验放速度,对不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等国外客户看样定货并经客户验收认可的商品,可简化手续,给予通关便利,对涉嫌走私的依法严肃查处。
三、实施企业分类管理
海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的定期考评,及时调整管理类别。在考评中要严格区分技术性违规和实际违规,使合法进出口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优惠。对"重点管理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从而达到鼓励守法经营,方便合法进出,加速货物通关的目的。检验检疫要逐步扩大对进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分类管理,对于出口质量长期稳定的企业、有信用的企业等,积极向上推荐,争取列入免检范围。
四、坚持"外贸优先"
各港口企业要加强自身生产、作业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争取船舶、货物随到随生产作业。继续贯彻"外贸船舶优先靠泊作业"的原则,外贸货主、代理、港口装卸、船公司和集装箱公司要密切配合,加强外贸运输环节的衔接,确保外贸出口货物按时发运、按时结汇。交通运输部门要为港口进出货物的及时集疏运提供配套保障服务。对交货期紧迫的外贸货物和需要临时转港、挂港的外贸运输船舶,由口岸综合管理机构和各查验机构及时协调、特事特办,对重点引资项目和特殊物资抵达口岸,可边申报边作业。
五、积极采取先进技术和管理办法
加快海关、边防检查对开放码头实施封闭式管理、闭路电视监控等先进手段的试点与实施。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1]12号)规定,积极推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和"三电工程"(电子报检、电子转单、电子签证)建设,加快"电子口岸"工程的实施,尽快使口岸各部门在一个电子平台上运作,实现口岸管理信息化、网络化。要加大口岸执法系统和各子系统的功能开发力度,尽快将报关、报检、收付汇核销、出口退税、加工贸易审批备案、许可证配额管理,以及订舱、仓储、运输等货运服务通过网上办理,实现在线通关一站式服务、提高通关效率。要利用高科技手段,改变货方多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