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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考核评比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八)南通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生产经营方面的群众投诉。

  (十九)市文化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扫黄打非等方面的群众投诉。

  (二十)市环卫处。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市容卫生、垃圾清运、公厕管理等方面的群众报警求助。

  (二十一)崇川市政养护公司。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市区下水道、后街后巷道路抢修等方面的群众报警求助。

  (二十二)市级机关液化气公司。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有专门的抢修抢险力量,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管道液化气方面的险情求助。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单位内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20分):

  1.联动工作有分管领导、有专人抓(3分);

  2.按规定建立并落实联动工作值班制度(6分);

  3.制定与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相配套衔接的联动应急处置预案(3分);

  4.按规定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队伍并实行24小时备勤(8分)。

  (二)及时接受110联动指令,处置联动警情(45分):

  1.按规定时间到达处警现场(15分);

  2.按承诺内容开展联动服务(15分);

  3.无推诿扯皮现象(10分);

  4.及时向110报警服务台反馈联动处置情况(5分)。

  (三)联动工作台帐齐全,记录内容完整规范,处警无漏登(10分)。

  (四)认真执行联动工作情况报告制度(10分):

  1.季度联动工作情况报告,即每季度向市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季度单位开展联动工作的情况(5分);

  2.重要联动情况及时报告(5分)。

  (五)积极参加市联动会议和各种联动活动(5分)。

  (六)联动车辆标志统一,车容整洁,专车专用,无挪作他用现象(10分)。

  四、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市110社会化报警服务体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分平时考核、年终考核、群众代表和行风监督员考核。平时考核由市110社会化报警服务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联动办)组织进行;年终考核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或指定专人负责牵头,市联动办负责考核前期准备工作,各联动成员单位派员参加,采取分组分片互查的方法评分;群众代表和行风监督员考核是根据明察暗访和反映情况为个单位打分。平时考核占总分的30%,年终考核占总分的50%,群众代表和行风监督员打分占总分的20%,三项得分相加即为单位年终总分。考核结果及时向市纠风办通报,作为市政府年终纠风工作排名的依据之一,同时作为年度联动工作先进评比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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