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环保局。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涉及环境污染的报警求助,及时控制、减轻和处理污水、烟尘、废气、噪声等有毒物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严肃处理各类破坏性事故。
(六)市民政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做好所属的遣送站、福利院、精神病院和殡仪馆等参与联动工作单位的联动协调工作,随时负责接受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送达的盲流、乞讨、残疾人员、弃婴及无主尸体等,并妥善做好遣送、安置、火化等工作。
(七)南通海事局。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辖区长江水域内的交通事故及遇险船只、船员的水上搜救等报警求助。
(八)市地方海事局。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辖区内河水域的交通事故及遇险船舶、船员的搜救等报警求助。
(九)南通电信局。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有专门的抢修抢险力量,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电信线路故障抢修等报警求助。
(十)市广播电视局。其所属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公司应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有专门的抢修抢险力量,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有线网络故障抢修等报警求助。
(十一)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报警投诉。
(十二)市交通局。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有关道路、桥梁损毁等抢险抢修以及出租、营运车辆运输违章、营运纠纷等方面的举报投诉。
(十三)南通工商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经营、消费、服务等方面的举报投诉。
(十四)市物价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涉及物价管理方面的群众投诉。
(十五)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涉假、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群众投诉。
(十六)市盐务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私购、私运、私销盐等方面的群众举报投诉。
(十七)南通烟草专卖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假烟、非法运输销售卷烟等群众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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