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考核评比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2〕72号 2002年4月26日)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考核评比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市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考核评比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市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以下简称联动工作),提高市区联动工作整体水平,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提供优质服务,现根据《江苏省110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暂行规定》精神,提出市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考核评比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110社会联动工作是体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是新时期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要求。加强对联动工作的考核评比,有利于促进市区联动工作的规范化运作,增强联动单位的服务意识,确保联动工作高效有序运行,对健全完善城市应急救援网络,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考核对象与职责范围
市区参与社会联动工作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按其承担的下列职责进行考核:
(一)市公安局。24小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负责各类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纠纷、交通事故、灾害事故及群众各类求助的先期处警工作。
(二)市卫生局。建立24小时联动值班制度,负责所属120救护中心和医院的联动工作协调。120救护中心及各医院应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处置医疗急救、重大疫情、食物和工业中毒等事件。接到 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下达的危重伤、病人员的抢救指令后,必须立即出车抢救,各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对110指令送达的危重伤、病人员必须做到先救治、后收费。
(三)市建设局。建立110联动值班室24小时值班,其所属自来水公司、燃气总公司、市政管理处、路灯管理处、绿化管理处等参与联动的单位,应建立专业的联动抢修抢险队伍并保持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供水、供气、道路、路灯、排水等抢修抢险报警求助。
(四)南通供电局。建立110联动值班室24小时值班,建有专业抢修抢险队伍并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供电线路和电力事故抢修等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