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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二、行动区域和时间

  这次专项行动开展的区域是:全市林区。

  统一行动的时间:2004年6月12日至2004年8月15日。

  三、打击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加工木材、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毁坏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除对现行案件进行打击外,对2003年以来各地久拖未决的案件进行督办和公开曝光。二是对林区边缘非法收购木材、加工木材产品的厂点和非法形成的木材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三是通过打击整顿,探索建立管理部门与执法机关共同参与、互通信息、协同作战的保护天然林资源的长效机制。

  结合林区实际,我市确定3个市级督查(办)重点:一是整治老君山、玉龙山、泸沽湖、战河等林区治安情况;二是整治玉龙县境内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毁坏林地违法犯罪活动;三是清理整顿各区县木材经营加工厂点。各区县要在行动前制定本地的行动方案,确定2-3个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打击和重点整治。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丽江市成立“天保二号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罗学军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副秘书长李琰、市林业局局长沙文学担任,成员由市林业局副局长李仕开、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陈继文、市森林公安局政委李武华、森警丽江支队支队长赵作臣、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木基宏、市天保办主任奚跃平、市野保办主任杨汝成、市林政科副科长安正学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森林公安局,由市林业局副局长李仕开任办公室主任,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陈继文任办公室副主任。

  值班电话、传真:0888-5156532

  各区、县要成立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明确责任人,公布联系电话。

  五、行动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6月12日至6月20日。各地组织对现行案件、积案和非法加工木材厂点、非法木材市场进行摸底排查和暗访,掌握证据;特别要注意收集群众反映强烈或上级有关部门批示、新闻单位披露过,尚未查处的案件。同时,新闻单位随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采访,积累新闻资料。

  2.集中打击阶段:6月21日至7月5日。统一开展集中打击行动,重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哄抢林木、非法收购、运输、加工木材、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毁坏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清理整顿非法经营加工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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