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当前房地产交易与城镇权籍管理工作职责的意见

  (3) 受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委托,交易登记中心在对所负责的审查内容审核后,应利用测绘信息中心和交易登记中心的审核结论对整个案件进行总体审查、综合陈述,明确提出是否准予登记和拟予确权的土地使用面积和房屋建筑面积;对超占用地和超建面积等问题的具体阐述并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涉及四、五级核准的业务,市局或分局主要是对权籍登记机构已认定的事实和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审核确认。

  五、信访与行政诉讼工作。测绘信息中心和交易登记中心应指定人员负责日常答疑、信访和行政诉讼。涉及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和地籍调查的,由测绘信息中心负责;涉及权属登记审核的(含权属登记公告、异议受理及处理),由交易登记中心负责。

  群众信访书面答复后仍未能解决或当事人不满意的,由局主管处室或负责管理的属地分局负责协调处理。

  由局机关收件的有关信访件,局主管处室认为有必要的,可直接转相应单位办理。

  六、有以下情形的,测绘信息中心和交易登记中心应及时报市局主管处室或负责管理的分局备案或解决:

  (一)需报市局主管处室或属地分局备案的有:

  1、受托单位内部业务流程调整涉及委托业务的;

  2、依据法律法规等要求进行收件要件调整的;

  3、重大涉外案件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如上级交办或督办件,大型涉外企业或大型国有企业改制,集体信访或上访的,媒体披露后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等;

  4、不予登记的,涉及由市局或分局核准的业务按月报局主管处室或属地分局备案。

  (二)需报市局主管处室或负责管理的属地分局解决或批准的有:

  1、涉及重大制度调整或改变委托业务的办理方式的,报市局主管处室批准,如由市局或分局核准的业务需要调整的等;

  2、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根据已有的规定无法解决的;

  3、与外单位联合行文涉及委托业务的。

  (三)分局、测绘信息中心或交易登记中心认为需上报的。

  (四)各分局应及时将属地内的重大案件、以及新情况、新问题报市局主管处室。

  七、测绘信息中心和交易登记中心应建立办件质量定期抽检制度、办件质量保证机制和统计报表制度。备有抽检记录和处理意见,对抽检中发现的错误应依法及时纠正。对办件错误,有事先预防、事后补救措施;对办错件的责任人,有追究、处罚程序和办法。按月按规定格式向市局主管处室报送统计报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