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桂政发[2007]1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加快我区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壮大县域经济,促进社会充分就业,推进全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充分认识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区中小企业发展较快,对推动全区经济发展、增强经济活力、扩大城乡就业、增加财政税收、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区中小企业仍存在数量不多、活力不够、实力不强,特别是县域工业企业规模小、产业层次低、市场发育进程缓慢等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重大意义,把发展中小企业摆到重要位置,加大支持、引导和协调服务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使其真正成为我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和吸纳就业的主阵地。
(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场为导向,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为核心,以增加总量和优化结构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加大改革创新、技术创新,扩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在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上实现新突破,在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上取得新成效,努力开创我区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区新增中小工业企业5000户,其中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0户,形成一批市场竞争力和带动能力强的亿元以上“小型巨人”企业,有 100户企业成长为大中型企业。为实现这一目标,要求2005年经济总量在40亿元以上的A类县(市、区)每年新增工业企业15户以上,经济总量在15-40亿元的B类县 (市、区)每年新增工业企业10户以上,经济总量在15亿元以下的C类县(市、区)每年新增工业企业5户以上(具体目标见附表);各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和销售收入亿元以上企业户数有较大增加。中小企业在优势行业得到较快发展,产业和行业结构更趋合理;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产品结构加快升级,形成一批特色鲜明、成长性好、实力强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产业集群。
二、提升中小企业发展水平
(一)扩大中小企业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和“百企入桂”工作力度,引进更多的区外和境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进更多的国内外投资者参与我区优势产业发展。各地要紧紧抓住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泛珠三角合作、西南区域协作等多区域合作的战略机遇,在引进大企业、大项目的同时,积极引进中小企业。要充分发挥我区劳动力资源优势,积极引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要利用我区丰富的农产品资源、生态资源和矿产品资源优势,积极引进资源加工型中小企业;大力推进有实力、有优势、有人才的中小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二)注重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坚持“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按照“壮大一批、改造一批、发展一批、引进一批”的要求,鼓励、引导区内大型企业、企业集团投资农产品加工业,注重吸引国内和国际知名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到区内投资办厂,抓好与加工企业相配套的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迅速壮大农产品加工业的实力和规模,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档次。引导和扶持个体私营企业投资农产品加工业,创造公平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竞争环境。培育发展特色产业乡镇和专业村,围绕特色产业办市场,强化专业市场与特色产业配套,通过市场建设加速产业集中,为产业发展提供稳定的市场空间,以小产品构建大产业,发展大市场。
(三)抓好工业集中区建设。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明确功能定位和分类指导,搞好资源整合,突出园区特色,打造园区品牌。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筹资,集中财力建设园区基础设施,拉开园区框架,增强园区的承载能力。现有各类园区要加强与东部地区园区的对口联系,争取开展园区联合共建,引进产业,促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要进一步理顺园区行政管理体制,适当扩大重点园区自主权和管理权,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管理运行机制,加快推进经营事务的企业化、市场化和服务事务的社会化进程。
(四)推进中小企业结构优化升级。抓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扶持工作,每年从自治区本级支持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相对集中使用,择优培育“小型巨人”企业。支持有色金属、汽车机械、石油化工、钢铁锰业、电力工业、制糖食品、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等重点行业的优势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引导中小企业加入大企业、企业集团、优势企业的产业分工协作体系,主动接受大企业的技术、产品辐射,充当大企业的“卫星”企业,围绕大企业主导产品生产配套零部件,加工品牌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