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丽江市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和《云南省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切实做好计划生育服务和艾滋病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工作,在全市建立方便快捷的安全套供应网络,全面推广100%使用安全套,阻断艾滋病性病传播途径,特制定《丽江市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通过实施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尽快提高安全套使用率,阻断艾滋病性病经性途径传播,遏制艾滋病的流行蔓延。
(二)具体目标。2004年,全市一区四县在所有旅馆业、娱乐服务场所、流动人员集中场所、医疗卫生单位、药品经营单位等公共场所推广使用安全套或配备安全套发售设施,30%的性病门诊能为就诊患者提供安全套;对所有HI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配偶免费提供安全套;高危人群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到2004年底达70%以上,到2006年底达90%以上。到2006年底,经性途径感染HIV所占比例的增长势头得到明显遏制,高危人群和一般人群经性途径感染HIV所占比例开始下降,100%的性病门诊能为就诊患者提供安全套,探索出有效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的工作机制和模式。
二、工作措施
利用现有的区、县、乡、村计划生育管理系统和技术服务网络,实行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免费发放为辅,在全市重点场所、重点人群中全面推广使用安全套。
抓好城市和农村艾滋病防治重点区域(艾滋病易发地、艾滋病流行集中区域)、重点场所(宾馆、酒店、旅馆、招待所等旅馆业,桑拿、洗浴、发廊、美容、歌舞厅、卡拉OK厅等娱乐服务场所,车站、机场、码头、工地、旅游景区等流动人员集中的场所,医疗卫生单位、药品经营单位等)、重点人群(吸毒人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配偶,流动人口,重点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套推广使用工程。
由各级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推广使用安全套工作。组织医务工作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有关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宾馆、酒店、旅馆、招待所、客栈等旅游业,桑拿、洗浴、发廊、美容、歌舞厅、卡拉OK厅等娱乐服务场所,车站、机场、码头、工地、旅游景区等流动人员集中的场所,医疗卫生单位、药品经营单位的安全套推广使用工作由其法人代表和业主负责落实。形成计生部门负责、有关专家支持、企业业主和法人代表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在市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丽江市计生委主任任组长,公安、文化、卫生、工商、药监、旅游等部门为成员的丽江市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推广使用安全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计生委,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工程实施工作。
(二)部门职责
1.计生部门
(1)负责整个工程的实施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抓落实。
(2)负责开展安全套的社会营销工作;负责组织计生系统实施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实施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的单位进行查处。
2.卫生部门
(1)负责卫生系统实施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工作和性病诊疗机构的规范管理。
(2)负责为HI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配偶免费提供安全套。
(3)负责实施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3.公安部门
(1)负责提供推广安全套工程所需的信息和数据。
(2)支持、配合、参与工程实施,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4.工商部门
(1)负责督促、监督、检查相关业主实施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并建立责任制。
(2)负责提供工程实施所需信息和资料。
5.药监部门
(1)负责安全套的质量监管。
(2)组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商店)实施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