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要使药品连锁和集中配送进县到乡,方便农民群众购买药品,降低药品价格,使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要逐步在农村建立起行政监督、技术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逐步建立起覆盖县、乡、村的以药品监管部门为主、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为辅的农村药品质量监督网络。确保农村药品监管到位,使人民群众购买到放心药品,确保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和方便。
四、实施“两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
(一)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两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级应成立农村“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组织、管理、协调、指导辖区内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整体联动,具体工作由药品监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承担相应工作职责,确保我市农村“两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部门职责
1.市药监局:负责全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日常工作。
2.市公安局:配合市药监局查处重大药品违法案件。
3.市卫生局:负责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行为,配合药监部门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加强医疗机构药房管理。
4.市工商局:配合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负责维护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活动。
五、实施“两网”建设的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4年7月-2004年8月)
丽江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工作组采取下乡调研、家访、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对现阶段农村药品供应、使用情况、游医药贩活动、监督管理、法律援助等方面进行综合调查,找准存在的问题,把好切入点,为实施好农村“两网”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二)实施阶段。(2004年9月-2004年12月)
由于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刚刚起步,在实施过程中,针对农村药品市场存在的问题,把整顿和规范农村药品的购进渠道作为“两网”建设重点,鼓励进行探索和创新。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每个乡(镇)聘请2-3名兼职药品监督协管员,同时对聘用的药品监督协管员进行集中动员培训,培训合格者发放《上岗证》和《药品监督协管员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