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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和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实施“两网”建设的工作要求

  在药品监督网络建设方面,为使农村药品市场向规范、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要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方位的药品监管网络。决定在乡(镇)聘请人大、工商、公安等部门人员担任兼职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员,定期或不定期向药监行政部门提供药品市场信息,为药监部门全面了解药品市场动态,加强监管,提供信息支持。各级药监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监督协管员的培训和管理,并明确职责。同时,各级药监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质监、旅游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形成整体联动的基础上,建立与公安部门的长期药品打假警务联动机制,确保案件查办快捷、有力、规范。

  在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方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在符合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各区(县)的实际情况,遵循“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制定鼓励集中配送和药品连锁的措施。鼓励药品配送和连锁向农村延伸和发展,以连锁和集中配送等手段来统一和规范农村药品的购进渠道。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方式:一是通过评估、招标等方式选择2-3家实力强、管理好的药品批发企业到农村开展药品配送业务,设立区域性配送中心或配送站,把药品配送到乡村两级。二是引导和支持质量管理规范、信誉好的药品连锁企业到(乡)镇开展连锁经营、兼并药店,鼓励当地药店加盟连锁经营。三是有选择性的实行管理机制较完备的(乡)镇卫生院为辖区内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代购药品。(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在交通不便的地方可作为其它供应方式的一种补充。

  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从上述三种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或实行多种并存的方式建立供应网络,但坚决杜绝用行政强制手段实行垄断等不正当竞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同时要求:一是三种方式的经营活动必须建立在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提交完备、药监部门审查合格并许可的基础上。二是严格票据管理,各种方式的经营活动,须开具有效的票据,并要求保存备查。三是药品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实施“两网”建设的工作目标

  通过“两网”建设的实施,要逐步达到“两个百分之百”、“两个下降”、“两个完善”、“两个效益”、“四个化”的目标。即: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覆盖面达100%,药品从合法渠道购进达100%;药品价格有所下降,抽验的不合格率下降;农村药品的监督网和监督制度要完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零售药店发展乡镇化,乡镇药品供应配送化,医疗机构药房管理规范化,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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