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宣传活动的通知
(桂社卫办[2007]3号)
各市、城区城市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城市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杜政发[2007]16号)精神,加强社区卫生工作宣传,使广大居民群众了解党和政府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政策,并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范围、项目、内容、功能、作用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社会氛围。我办制定了2007年《全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宣传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全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宣传活动方案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全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宣传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营造宽松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深入发展,特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家庭保障。
二、活动时间2007年7月至11月。
三、宣传内容
(一)《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及其九个配套文件;
(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以及本地区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三)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目的与意义;
(四)社区卫生服务的项目、内容、功能和作用以及便民优惠措施;
(五)社区防治艾滋病科普知识;
(六)当地社区卫生工作的先进典型事例。
四、活动安排:分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