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事业经费投入
4.区县、乡(街道办事处)两级人均财政投入
指标解释: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财政实际投入的计划生育事业费总金额÷2004年计划生育统计年报总人口数之比。
人均投入=2004年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实际投入的计划生育事业费÷2004年统计年报总人口数。
考核方法:查区县财政预算文件、拨款通知、计划生育经费收支情况快报表等。
评分标准:超过或等于责任书规定的指标得分,否则不得分。(15分)
5.区县、乡(街道办事处)两级事业经费投入总数
指标解释: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区、县(含乡、镇街道办事处)级财政实际投入的计划生育事业费总金额。
考核方法:查区县财政预算文件,拨款通知、计划生育经费收支情况快报表等。(18分)
评分标准:超过或等于责任书规定的指标得分,否则不得分。
6.认真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指标解释:通报--是指考核年度内以区、县党委政府或两办名誉下发的本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黄牌警告--是指考核年度内以区、县党委政府或两办名誉下发的本辖区内在计划生育工作中问题多的乡(镇)街道办给予的黄牌警告。
考核方法:查看相关文件和材料。
评分标准:按通报的文件次数和黄牌警告的文件给分,否则不得分。(15分)
7.积极推行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
指标解释:根据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在辖区内积极推行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
考核方法:查看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文件,区县计生局的档案材料。
评分标准:根据实施的情况评分。未列入省试点推广的区县,能创造性开展工作,且分项落实有关“奖优免补”规定的酌情评分。(10分)
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计划生育科技管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指标解释: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各区县设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计划生育科技管理机构的,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考核方法:查看区县党委政府相关文件、编委批文、核实人员到位、经费落实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