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强化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
1.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和销售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培育一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农资放心店。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提高农产品质量。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体系,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实施农产品标识推进计划,推广产地编码,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监管制度化、产品营销品牌化。
3.做好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和认证工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加大良好农业规范 (GAP)系列国家标准的实施力度。结合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开展部分农产品强制性认证试点。
(二)集中整治生产加工环节。
1.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进一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黑窝点”,坚决关闭一批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积极扶持一批具备一定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整合做大一批具有区域性集中加工特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做好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试点工作。
2.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抽查。针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专项抽查植物油、面粉、水产加工品、酒类、乳制品、饮料、肉制品、米粉、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品种,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证照。
3.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开展对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的风险监控,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督促食品加工企业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4.健全食品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严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组织实施传统特色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认证标志执法监督,建立完善食品标签监管制度和强制检验制度,促进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产品质量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