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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7]7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六月十三日

  2007年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2007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2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区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以农村为重点,着重抓好源头治理,统筹城乡食品安全监管,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大活动和节假日,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我区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白酒、饮料、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乡镇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景点和中小学校周边地区等为重点区域,通过有效整治,使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监管水平持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具体目标:在全区各乡(镇)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50%的行政村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全区蔬菜基地、市场平均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7%以内;水产品氯霉素检测合格率和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分别保持在 98%以上;县城以上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 95%以上,乡(镇)达到92%以上;酒类批发“随附单”使用率达100%,酒类零售“随附单”索取率达60%以上;整合做大一批具有区域性集中加工特点的食品小作坊;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协议准入和市场经营主体质量管理责任等制度;餐饮业原料使用及餐(饮)具消毒状况有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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