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是要切实做好应对各类公共性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公共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问题,立即启动预案,迅速救援。各类旅游景区景点要制定好应对游客拥堵等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安全警示、设施修缮及旅游高峰时段分流等工作。
九是各区县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十一”黄金周旅游统计预报和宣传报道工作。统计局、旅游局要按照黄金周预报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准确、及时地向省假日办和市假日办信息统计中心报送相关信息。各级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报道黄金周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旅游线路产品,整顿旅游市场秩序的动态情况,各类旅游接待单位的情况,黄金周期间旅游相关信息等,积极倡导健康、安全、文明旅游,进一步扩大丽江的影响,提升丽江知名度。
三、抓好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加强行业管理,全面推进旅游行业提质增效
整治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也是确保“十一”黄金周旅游安全有序运行的关键。旅游黄金周期间一些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有可能重新抬头。各区县要组织工商、旅游、公安、物价、技监、卫生、交通等部门,在9月25日前开展一次联合行动,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认真做好旅游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环境,依法从严查处旅游购物欺诈,“黑社”、“黑车”、“黑店”、“黑导”等无证经营行为,私拿高额回扣、强迫购物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物价部门要加强全市旅游市场价格管理,组织一次旅游市场价格的全面检查,并做好黄金周的旅游市场价格跟踪动态检查和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商品特别是珠宝玉石等贵重旅游商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制假贩假的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检查力度,努力维护市场秩序,为游客提供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各区县要严厉打击在公路沿线、车站等拉抢游客的行为;旅游部门要坚决防止和严肃处理组团社和接待社之间因合同纠纷而扣留旅游者的不法行为,防止外地组团社在无房、无车、无导游情况下向丽江强行发团,督促各景区景点、宾馆酒店、旅行社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
充分发挥旅游酒店协会、旅行社协会、旅游车辆协会、景区景点协会的作用,发挥旅游质量监理公司的职能,建立诚信旅游机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规范服务行为,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切实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树立好旅游服务企业形象,维护好游客的合法权益,让游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