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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二00四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二00四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4〕1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04年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旅游专题会议和市政府假日旅游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节假日,根据省假日办的总体部署,现将“十一" 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全面启动迎接 “十一”假日旅游黄金周各项准备工作

  今年是“非典”过后旅游业全面恢复的一年,也是我市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实现旅游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关键一年。“十一”假日旅游黄金周适逢建国55周年,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有关部门和各旅游接待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发扬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积极主动、奋发有为的工作精神,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9月25日前,“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各项准备工作必须全部到位就绪。古城区、玉龙县、宁蒗县要迅速召开假日协调机构工作会议,市旅游局要及时召开旅游行业“十一”黄金周动员会议,按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要求,全面启动“十一”黄金周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现“十一”黄金周“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目标。

  二、充分发挥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消除安全隐患

  市、区县假日协调机构要高效、有序运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搞好旅游环境综合整治,消除旅游安全隐患,树立丽江健康安全旅游目的地形象。

  一是进行一次全面的旅游环境综合整治。9月25日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对卫生死角及乱堆乱放、乱张贴、乱悬挂、乱涂划等现象进行清理整治,开展卫生大扫除,加强食品卫生检查和安全检查,整顿旅游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搞好美化、绿化、亮化工作,创造干净、整洁、安全、规范、文明的旅游环境。

  二是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市假日协调机构及市旅游局要针对过去“黄金周”暴露出来的一些薄弱环节,加强对区、县的指导和协调,狠抓旅游接待方案、预案的细化和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旅游接待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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