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严格规范所有报刊征订发行行为,严禁强行从公职人员特别是基层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工资中扣留报刊订阅费,严禁将征订数量作为评先评优、达标升级的条件,严禁利用高额回扣、发放贵重礼品、用新闻报道做交易等手段搞发行,严禁以年检、年审、办证等附加条件强迫征订。严格执行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最高限额制度。
全面清理收费。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介服务性收费和公益性收费(价格),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地、本行业存在的突出不正之风,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纠正活动。
二、工作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要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把纠风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的全局工作中统一规划、具体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政府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的纠风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对所分管的部门和单位的纠风工作负领导责任。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级纠风办要切实搞好组织协调,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落实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要加强监督检查,重视发挥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做到协调行动,综合治理。纠风专项治理各牵头单位,要根据纠风专项治理的任务要求,组织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将纠风专项治理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和相关部门,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协作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提出落实纠风工作的具体意见,并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2007年底自治区纠风办将对14个市、区直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落实纠风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严肃查处不正之风案件。要把查处案件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拓宽案源,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的机制,做到有案必查、有线索必深究。要从严查处以下方面的问题:对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开办“校中校”或搞“一校两制”,违规出台收费规定,向学校乱罚款、摊派,以及各种乱收费等行为;医疗机构乱收费、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收受回扣、红包和开单提成、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行为;挪用、克扣涉农转移支付和粮食直补资金,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擅自开展评比、达标活动,加重基层、企业负担或以评比、表彰、达标活动为名摊派或者变相摊派费用行为;对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或以减免车辆通行费作交易条件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中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和借执法为名谋取私利的;政府公务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或因监管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报刊发行中强行从公职人员特别是基层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工资中扣留报刊订阅费的;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投资软环境的。
(四)加强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各地各部门要以改革和制度建设统揽各项纠风工作,认真抓好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不断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要密切结合实际,把纠风工作寓于各项政策措施和业务管理之中,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逐步铲除滋生蔓延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制度建设要紧贴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抓住权、钱、人三个关键环节,出台违反教育收费政策、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和医疗服务中违纪行为、违反规定的达标评比活动等方面的纪律处分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纠风信访件处理办法》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纠风工作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