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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7]7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六月八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自治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桂发[2007]11号)和自治区纪委第二次全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07年全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主要工作任务
  2007年,全区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巩固成果、完善制度、突出重点、深化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务求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纠建并举,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政风建设的精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着力解决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违背政府诚信的行为,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坚决制止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修建豪华办公楼等奢侈浪费之风、文山会海之风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深入开展“万人评议机关”活动,把民主评议作为纠正和解决问题、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积极开展第三批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评选活动,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经济管理部门要做到便民服务、简化手续,在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上见成效;公共服务行业要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全区纠风工作联系点建设,加大工作交流和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整治投资软环境活动,严肃查处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等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凡出现违规违纪问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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