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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7]7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 [2005]33号)精神,为加快发展我区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紧迫性
  我区是土地资源和能源紧缺的省区,截至2005年年底止,全区人均耕地面积仅 0.78亩,低于联合国划定的0.8亩警戒水平。目前,我区粘土砖瓦企业达1700家,占用土地10多万亩,年产粘土砖约200亿块,耗费可耕地2.6万亩,生产能耗高达250多万吨标煤。大量的实心粘土砖用于建造传统耗能建筑,使建筑能耗大幅度攀升。2005年我区建筑能耗达到989.7万吨标煤,占全区能源总消耗的19.8%;夏季空调高峰负荷达到240万千瓦,相当于2个岩滩电站满负荷出力。全区能源生产量仅能满足消费量的 24%左右。为减少土地资源和能源消耗,必须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以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
  二、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目标任务
  我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目标任务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整治粘土砖瓦行业,坚决压缩实心粘土砖生产。进一步加大墙体材料改革政策法规的支持力度,加快开发和推广应用优质新型墙体材料,不断推进清洁生产与和谐生态建设。鼓励农村建房采用新型墙体材料。积极贯彻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限制传统耗能建筑的投资和消费,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建造节能建筑,大力改善建筑热环境,不断提高人们居住的舒适程度。自2008年起,新建建筑全部按节能设计标准施工。力争到2010年,我区新型墙体材料产量突破130亿块标砖,占墙体材料总量的45%以上;所有城市全部淘汰实心粘土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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