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清理非法设置停车锁位及停车位的通告
(厦城执通字〔2006〕2号)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巩固创建文明城市成果,根据《
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清理非法设置停车锁位及停车位的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未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在城市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高架桥、隧道、桥梁、地下过街通道、涵洞、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街头空地、路肩及其附属设施和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预留地等)设置停车锁位及停车位等侵占、损害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二、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停车锁位及停车位的,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本项清理行动,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24值班投诉电话如下: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2319或505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