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门峡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环保局。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日常协调,并会同市统计局负责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落实相关事项。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根据污染源普查的特点和要求,积极做好调查人员培训,认真组织实施本地的普查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充分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07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普查工作如期完成。
(三)落实普查工作经费。全市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足额、按时拨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市领导小组按照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调查方案和技术规范。凡在我市境内污染源普查范围内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普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更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必须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附件:三门峡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三门峡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赵光超(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志星(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金明记(市环保局局长)
常天朝(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刘小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会林(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继功(市财政局助理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