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对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教育收费进行监督检查的力度。一是对学校收费行为、政府教育经费拨付、各级各类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加强监督,建立年度专项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二是清理地方政府部门自行制定的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政策措施。三是进一步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对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开办“校中校”或搞“一校两制”,违规出台收费文件、面向学校的乱罚款、各种摊派,以及各种乱收费行为,要实行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件要从严查处,并予以曝光。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继续开展全省中小学校联合评议工作。通过问卷调查、暗访抽查、组织考核、学校述评的办法组织实施。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推广正面典型,推动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巩固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成果,加强对民办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管。
(三)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公立医院院长“一岗双责”制度。全面推行院务公开,严格医疗服务规范,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完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规范医院收支管理,完善激励机制,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倾向。坚决纠正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红包”和开单提成等不正之风。
2.综合治理药价虚高问题。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各地不再组织药品招标,全省所有公立医院所需药品都要在省政府设立的网上竞价采购。加大监管力度,制定网上采购监督办法,确保网上采购正规有序实施。
3.强化医药价格监管。突出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对调整的部分药品价格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情况进行监管。二是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的监管。三是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药店、进医院活动,促进企业和医院规范价格行为。
4.大力整治医药市场秩序。继续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加强对药品生产过程的监督,严格药品检验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行医和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行为。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定点生产和服务规范化,加快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要;
5.继续开展全省群众评议医院行风活动。全省县级以上各类公立非营利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民营医院全部参加群众评议医院行风活动。采取患者问卷调查、暗访检查、公开评议和组织考核四种形式进行,坚持全年评、评全年,结果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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