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展射频识别新兴产业的指导意见
(厦科〔2007〕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展高新技术,促进射频识别(RFID)新兴产业的发展,做大做强厦门新兴产业,增强厦门新兴产业竞争能力,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射频识别是一种利用射频通信实现的非接触式自动识别技术,与互联网、通讯等技术相结合,可实现全球范围内物品跟踪与信息共享。
第三条 从厦门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发展模式,在射频识别产业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扶持若干具有一定规模的骨干企业,在“十一五”期间,初步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
第二章 产业发展原则
第四条 自主创新原则。争取射频识别技术的自主创新,力争在应用技术、产业化技术等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领先水平。
第五条 产业化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立企业在射频识别技术发展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加强企业与企业之间密切合作,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
第六条 开放原则。密切跟踪射频识别技术发展前沿,注重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强与台湾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 协作原则。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支持企业、科研院所之间的协作和联合攻关。
第三章 重点发展领域
第八条 在芯片设计与制造领域,开发低成本、低功耗射频识别芯片的设计与制造技术、适合标签芯片实现的新型存储技术、防冲突算法及电路实现技术、芯片安全技术、标签芯片与传感器的集成技术等。
第九条 在天线设计与制造领域,研究标签天线匹配技术、针对不同应用对象的射频识别标签天线结构优化技术、多标签天线优化分布技术,片上天线技术、读写器智能波束扫描天线阵技术等,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射频识别标签天线设计仿真软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