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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农委制定的吉林省农业产业化“30户重点企业”提升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一)积极开拓市场。积极推进农产品现代物流业发展,以建立快捷、高效、安全、方便并与国际接轨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为目标,着力构建集运输、仓储、配送、信息于一体的农产品区域物流平台和专业物流平台。“十一五”期间,重点围绕精深加工和鲜活农产品的物流配送,以具有一定基础的大型农业产业化加工和物流企业为龙头,集中力量建设以长春为中心的吉林省农产品现代物流园区和配套的吉林、四平、松原等8个集散中心,完善基础设施,创新物流业态,提高承载能力。要把培育名品精品,创建独特品牌,作为开拓市场重要环节,加大支持力度。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含中国名牌农产品)的企业,省及地方政府将给予奖励;对新认定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含名牌农产品)的企业,所在地政府要给予重点支持。发挥品牌效应,省里将通过展会、推介会、媒体集中宣传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推介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

  (十二)加强宏观调控。实施玉米、畜禽、特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提升行动,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高、产品附加值高、产业链条长、市场空间大、环境友好型的精深加工项目建设;严格控制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科技含量低的项目,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核,完善评价体系,建立优势农产品重点开发产业和产品指导目录,科学规划指导产业发展。省农委负责牵头组织力量,抓紧制定“十一五”期间玉米、畜禽、特产品重点产业和产品开发指导目录。今后凡未列入目录的新上项目,计划部门不得予以立项审批,各种支持资金不得予以投放,贷款担保公司不得予以贷款承保。

  四、组织指导

  (十三)强化社会合力。农业产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涉及到很多部门的业务。农业、财政、发展改革、税务、工商、土地、电力、金融等相关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业务分工,主动站位,相互协作,搞好配合,形成合力,扎扎实实地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认真开展农业产业化发展贡献奖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良好氛围,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社会合力。

  (十四)强化跟踪服务。省里将对“30户重点企业”启动的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各市县也要健全相应的跟踪服务措施,“30户重点企业”坐落在哪里,哪里就要有重点扶持的手段和措施。各地要采取有效形式,结合工作实际,结合产业发展重点,实行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建立职责清晰的考评制度,对工作突出、贡献较大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实实在在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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