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实施兴企强市和兴农富民工程意见的通知

  以整顿农资市场为重点,以农资打假为手段,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目标,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严格农资市场准入,稳步推进诚信经营,着力强化市场整顿,严查一批大案要案,大力开展质量监测,积极加强服务指导,完善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种子、放心化肥、放心农药和放心农机具。
  (十九)严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依法建立和完善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记录,特别是建立“经济户口”和质量档案,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营业执照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十)强化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突出对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零配件等农资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农民申诉举报相对集中、社会反映问题较多和诚信程度较差、进货渠道不正规的农资经营户的巡查力度。
  (二十一)加强农资商品的质量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农资质量监测制度和执法抽查制度,实行定期定点例行监测和动态监测相结合。对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实施重点监测。
  (二十二)加大对农资广告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广告的监管力度,从严查处发布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农资商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强化对农资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加大对虚假违法农资广告的整治力度。
  (二十三)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围绕农业生产的春耕春播、夏种夏管、秋收秋种三个重点季节,继续在全市统一组织开展“打假冒保春耕春播”、“打假冒保夏种夏管”、“打假冒保秋收秋种”专项执法行动。
  (二十四)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信访举报线索的核查处理,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坚决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并通过对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震慑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生产、经营者。
  (二十五)实行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涉及面广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县局、分局实行挂牌督办,加强跟踪指导,及时解决案件查处中存在的问题或困难。
  (二十六)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制定《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督促和帮助90%以上的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种子留样备查公示制度”、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制度、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召回制度,实现农资商品的可追溯管理。开展创建放心农资示范店、示范街活动,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二十七)大力支持建立农资连锁经营。引导鼓励信誉好、规模大的农资企业到农村开展农资连锁经营,支持有条件的农资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实行直供农户,畅通农资流通渠道,方便农民群众购买放心农资。
  (二十八)推进农资经营企业诚信建设。积极引导农资行业自律,依法推介一批质量、信誉可靠的农资企业和产品,方便农民群众科学选购。建立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根据农资市场主体资格、商业信用、合同履约率、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结合农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五、建立和完善“市场助农机制”,积极培育、繁荣和规范农村市场,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