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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实施兴企强市和兴农富民工程意见的通知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纪活农机制”,大力发展和规范农村经纪人,推动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的有效衔接
  坚持“鼓励、扶持、引导、规范”的原则,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竞争力增强的工作目标,依托市场抓发展,依托产业抓培育,依托龙头企业抓带动,依托制度抓规范,积极培育、发展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
  (十二)提供优惠政策,开通绿色通道。放宽准入条件。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外,不限制农村经纪人的经营范围,农村经纪人既可以从事居间和行纪,又可直接从事农产品购销。简化办照手续。对申请从事经纪活动的农民简化办照手续,符合条件的,现场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手续。简化年检验照。对守法经营、信誉良好、经营收益佳的各类农村经纪人、经纪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提交年检报告书及执照副本即可通过年检、验照。实行“三免一优”。即免费验证、免收工本费、免费培训,优先办理。采取“四通”措施。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确保准入畅通,对有利于经纪人发展又不违背法律法规原则的适当变通,对注册前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的主动疏通,对难以疏通、不能变通、无法疏通的加强沟通,促进农村经纪人队伍不断壮大。
  (十三)建立经济户口,提供特色服务。基层工商所建立经纪人户口和跟踪服务制度,对从事农副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和土特产品业务的农村经纪人,在注册登记、合同签订、法规咨询等方面提供一条龙服务。
  (十四)实施分类管理,注重营销指导。对临时性、小批量经营的营销经纪人实行粗放式管理,对季节性、大宗货物营销的经纪人实行集中跟踪式管理,对经常性、规模经营的农村经纪人实行重点指导式管理,引导其积极开展网上订货和电子商务,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拓展农副产品市场营销空间。
  (十五)加强业务培训,完善经纪组织。组织开展经纪人营销培训,着力提高经纪从业人员素质,支持农村经纪人组建各类经济合作组织、经纪公司,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单独或联合成立经纪人协会,引导各类经纪组织和经纪协会树立品牌意识和外向意识,不断提升经纪活动水平。
  (十六)依托优势产业,促进发展壮大。大力培育发展为当地优势农副产品衔接需求市场的经纪人,在农业加工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牵线搭桥,促进“订单农业”发展的经纪人,推广实用农业科学技术的经纪人,为农民提供运输、仓储和营销中介服务的经纪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出路的劳务经纪人,为农村发展招商引资的经纪人。重点培育发展粮食、水果、蔬菜、畜禽经纪人,切实解决农民卖粮难、卖果难和卖菜难的问题。
  (十七)搭建发展平台,坚持典型引路。依托全省四级联通的红盾信息网,建立健全本地农产品供求、价格、农资、农业生产和农业实用技术、重点涉农企业和农村经纪人等信息采集系统,为农村经纪人提供充分详细的信息资料,进一步提高经纪活动量。
  (十八)加强规范管理,保障健康发展。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的日常监管,清理无证经营,整治经纪秩序,严厉打击农村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诱导农民签订合同、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红盾护农机制”,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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