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警示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
(厦建工〔2007〕26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警示制度》、《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制度》、《
厦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等四项制度印发给你们,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一、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警示制度
二、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三、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制度
四、
厦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二○○七年三月五日
附件一: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各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的监控、整改工作,严肃事故报告、查处制度,特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