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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省2007年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及对策建议的通知


  做好劳动力输出的相关服务工作。继续实施“阳光工程”,认真搞好农牧民技能培训,完成年内培训农牧民60万人(次)以上的任务。抓住当前部分地区出现用工紧张的有利时机,做好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协调、引导工作,努力扩大输出规模。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强化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平等机会。做好外出农民工维权工作,保障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2、努力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持续拉动作用

  继续做好国债和专项资金的争取工作。按照下半年及明年国家资金安排的投向和重点,结合我省各类专项规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联系和衔接,做好资金争取工作。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协调,积极推介项目,协调配合做好项目的评估、审贷等工作,努力改善贷款投放的品种、地区和产业结构。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项目的谋划和招商、选商工作,对“青洽会”、“柴达木项目推介会”上已签约的项目,做好从政策协调、合同签订到企业注册、项目建设等方面全过程地跟踪落实和服务工作,督促项目尽早付诸实施。

  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抓紧开展2008年的项目筛选和计划草案编报工作,为项目的争取和落实打好基础。高度重视“十一五”后期以及“十二五”的项目谋划,提早储备一批对我省长远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大项目,为可持续发展奠定项目基础。切实做好西宁曹家堡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格尔木至敦煌铁路、藏区基础设施、黄河流域综合开发等重大规划和项目的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各部委的衔接,落实项目审批条件,为项目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集中力量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抓住我省进入施工黄金季节的有利时机,加快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已经开工的项目,要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情况下,抢工期、抓进度,确保按预定目标推进和完成;收尾项目要抓紧验收交付使用,早日发挥效益。着力解决好重点项目建设中供电、道路及运输、设备订购、移民安置、土地征用、资源供给等外部配套条件不落实的问题。对目前尚未完成前期工作的拟开工项目,要集中力量,落实责任,逐个协调,尽快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完善征地、资源配置、环保等相关手续,促使项目尽早进入建设阶段,确保西格段增建二线、百万吨复合肥等一批项目在下半年开工建设。

  3、加强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和工业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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