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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部分市县2007年入托入学儿童补种乙肝乙脑疫苗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部分市县2007年入托入学儿童补种乙肝乙脑疫苗的通知
(琼卫疾控〔2007〕88号)


五指山、保亭、琼中、陵水、白沙、昌江、乐东、三亚、儋州、澄迈、东方、海口市(县)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并进行疫苗补种,是提高学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的极其重要措施。我省是乙肝的高感染和乙脑高发地区,在这两种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以前,部分国家级贫困和少数民族市县接种率低。为有效预防学龄儿童感染和发病,2007年拟充分利用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机会,对部分重点市县开展乙肝疫苗或乙脑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种对象
  (一)乙肝疫苗补种对象
  五指山、保亭、琼中、陵水、白沙、昌江、乐东等7个市县为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的市县。补种对象为小学一年级尚未全程接种过乙肝疫苗的学生,包括明确没有乙肝疫苗免疫史和免疫史不详的适龄儿童,但不包括有乙肝疫苗免疫史但未检测到表面抗体的适龄儿童。补种的重点对象为乡镇以下的农村小学。依据0、1、6的免疫接种程序,按照“缺哪针补哪针”的原则,开展查漏补种,确保适龄对象全程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
  (二)乙脑疫苗补种对象
  三亚、乐东、儋州、澄迈、东方、海口等6个市县为乙脑疫苗查漏补种的重点市县。以上市县在开展7岁入学新生统一接种1针乙脑疫苗的基础上,再对重点乡镇扩大年龄组开展查漏补种工作。查漏补种地区为2005-2007年间发生过乙脑病例的乡镇,查漏补种对象为明确无乙脑疫苗免疫史的10岁以下儿童,对于明确没有免疫史的儿童补种1针乙脑疫苗,确保漏种儿童乙脑疫苗补种接种率达到90%。可利用查验接种证的机会,重点检查辖区内重点乡镇幼儿园和小学10岁以下儿童乙脑疫苗免疫史,同时采取核实乙脑2000-2003年应急免疫和强化免疫资料以及家长回忆等方式,检查乙脑疫苗的免疫史,准确掌握此次查漏补种的对象。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适龄儿童查验接种记录的工作,准确掌握漏种对象
  严格把握乙肝和乙脑疫苗查漏补种对象,免费开展查漏补种工作,不得随意扩大乙肝和乙脑疫苗查漏补种年龄组,更不允许利用免费疫苗为有免疫史的儿童进行以创收为目的的接种。补种乙肝疫苗时,可不必为儿童检测乙肝表面抗原等标志物,但要做好解释工作,自愿检测乙肝表面抗原等标志物的儿童,采取自愿自费的原则开展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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