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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南乐县成功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进行通报表彰的决定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南乐县成功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进行通报表彰的决定
(濮政〔2007〕37号)


  2006 年南乐县积极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在创建过程中,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加大投入,推进改革,努力探索和创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新形式、新内容、新方法,采取了一些切实有效的新措施,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命名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我市乃至全省争得了荣誉。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市委濮发〔2004〕3 号文件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南乐县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20 万元奖励。同时,给予县委书记赵国强、县长吴新普,2006 年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县委常委胡长玉、副县长李政,县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景珂分别记二等功一次。
  市政府希望南乐县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出更大贡献。其他县(区)要以南乐县为榜样,树立创新意识,坚定争创信心,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协力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向新阶段,为全面建设和谐濮阳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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