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驻区各单位:社区内物业管理单位、非消防重点单位要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积极配合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与社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三、加强长效管理
  (一)建立消防工作制度。各社区要建立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义务灭火救援、社区消防工作例会等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并公布居民防火公约。
  (二)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要对驻区非消防重点单位和居民小区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全面检查,并根据重大节庆活动保卫等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专项检查。指导落实物业管理人员、社区保安联防人员开展每日防火巡查,主要检查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社区公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是否规范,并提示居民家庭做好用火、用电、用气、装修等方面的消防安全防范。在消防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要督促整改;对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
  (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在居民小区进出口、主要道路设置消防警示牌、消防公益广告和消防知识宣传橱窗,在每幢居民楼明显部位张贴防火公约。根据季节性火灾特点,向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发放消防知识宣传资料,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每季度要开展消防知识讲座、消防法律知识咨询、消防运动会和消防文艺表演等活动,组织好每年“119”消防日活动,在寒暑假开展针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宣传与社区其他文化宣传活动有机结合,深化宣传效果。
  (四)提高灭火自救能力。在社区消防办公室或保安室、治安岗亭等交通便利、有人值班的场所,配备水带、水枪、消火栓扳手、救生绳、消防应急照明灯、报警电话、无线电台等必要的消防设备。在社区内每幢居民楼便于取用的地方配置2只宜为3公斤以上ABC干粉灭火器,高层居民住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鼓励居民家庭自行配置小型灭火器。每年组织义务灭火救援队进行两次消防设施使用、灭火、安全疏散等演练活动,增强社区灭火自救能力。
  (五)做好消防档案台帐。建立以社区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居民楼和驻区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为内容的消防档案。建立社区消防工作会议、防火检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消防设施器材等方面的工作台帐。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