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厢区华亭镇等19个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2007]243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建制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莆政〔2007〕21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城厢区华亭镇等19个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批复如下:
一、城厢区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华亭镇红旗水库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红旗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
(二)华亭镇朝阳水库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朝阳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
(三)华亭镇院里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院里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200米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院里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四)灵川镇径里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径里水库环库公路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不含公路)。
2.二级保护区范围:径里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五)灵川镇桂山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桂山水库环库公路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不含公路)。
2.二级保护区范围:桂山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六)东海镇海头水库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海头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
二、涵江区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江口镇东方红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东方红水库环库公路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环库公路和涵江区辖区外范围除外)。
2.二级保护区范围:东方红水库沿岸一重山脊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一级保护区和涵江区辖区外范围除外)。
(二)大洋乡灯炉寨水库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灯炉寨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涵江区辖区外范围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