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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对全省部分货运站进行稽核的通知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对全省部分货运站进行稽核的通知
(吉交规划〔2004〕72号)


长春市、四平市、辽源市、白城市、延边州交通局,省厅物资站,省汽贸集团,吉运集团:
  为推动吉林省公路交通物流业的发展,近年来省厅加大了对我省公路货运场站建设的投资力度,全省公路货运站网络基本形成。为了解和掌握全省公路货运站的建设和经营管理状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指导货运站场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为发展现代物流业奠定基础,有效提高资产利用率、资金利用率、投资回报率,省厅决定对部分货运站建设和经营管理进行稽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省厅成立稽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克志

  副组长:胡时明 厉正强 赵静波

  成 员:孙玉阳 李小刚 葛双平 闫长文 沈瑞丰

  二、稽核的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是否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有无随意改变标准和扩大开支范围的现象,工程竣工验收及产权关系手续办理情况;

  2、项目的工程和财务决算,各项建设资金的落实、到位和使用管理、拖欠情况及存在问题;

  3、项目经营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和转变情况,经营管理情况,国有资金的权益,项目未来发展思路及目前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稽核的工作安排

  1、人员安排

  省厅组成3个稽核工作小组,具体工作人员分别抽调厅规划计划处、财务审计处、运输管理处和省运管局等有关单位的同志组成。

  2、时间安排

  省厅稽核组现场稽核工作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末。

  四、稽核工作要求

  1、稽核组工作期间,一切费用自理,并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2、按照公正、严格、准确、高效的原则开展稽核工作,按政策法规实事求是地办事,不准弄虚作假或敷衍了事。

  五、需各市(州)交通局及有关单位协助解决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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