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上市后备企业发展的通知
(濮政〔2007〕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豫政〔2004〕33 号)精神,促进我市上市后备企业加快发展,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实现我市企业上市发行股票零的突破,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省上市后备企业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06〕86 号)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培育企业上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资本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对于推动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造经济强市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市在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成效不明显,至今还没有一家上市企业,我市在培育企业上市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大力促进我市上市后备企业加快发展,推动骨干企业成功上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是我市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关键所在。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培育企业上市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转变观念,抓住我国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机遇,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在配置资源、筹集社会资金、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企业做强做大,不断提升地方经济实力。
二、突出重点,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引导、统筹规划、企业自愿、政策扶持、加强服务”的原则,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在筹集资金、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功能,加快我市骨干企业上市步伐。积极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实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努力实现我市企业上市零的突破,使上市企业成为我市现代企业制度的示范主体和经济发展的支撑。
实施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规划,扩大市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范围,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机制,大力支持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二) 市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