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濮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意见的通知
(濮政〔2007〕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关于实施濮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日
关于实施濮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意见
2007 年4 月25 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濮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 年-2020 年)的批复》(豫政文〔2007〕75 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实施《濮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 年-2020 年) 》(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为全面贯彻落实好《批复》精神,做好濮阳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
《濮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 年-2020 年)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重视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原则,强调城乡统筹和以人为本,强化风貌特色保护,是濮阳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实施《总体规划》,对于促进我市城市长远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高我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按照《批复》要求,立足濮阳的区位特点、化工工业基础和资源环境条件,积极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加快工业发展,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城市的综合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濮阳市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防灾设施建设,保障城市安全;提高濮阳国家级园林城市的质量,美化城市景观,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是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延续濮阳市历版规划确定的油田基地和新市区相向发展,尽快连接成片的城市发展方向,在现有建成区的基础上集聚发展。充分重视城区内部空闲地的合理开发利用,盘活土地存量,控制城市建设用地增量,注重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到2010 年,城市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62 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63.55 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 年,城市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90 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93 平方公里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