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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南通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卫生部门(爱卫会)负责城市杀鼠剂的经营核准和定点工作。制订城市鼠情监测方案。卫生部门应建立毒鼠强中毒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指导医疗机构配备必要的解毒急救药品、医疗器具和卫生检验设备。对发生的投毒、中毒等重大安全事件的中毒人员,及时救治,妥善处理。
  (五)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对收缴和废弃的毒鼠强进行统一处置工作,指定接收和处置场所。对收缴的毒鼠强要尽快彻底销毁。加强处置设施的监管,防止二次污染。对毒鼠强引发的污染事故,迅速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并采取消除污染的措施,同时立即上报。
  (六)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落实好本级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七)各地政府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灭鼠工作分级负责制。城市灭鼠工作由爱卫会负责,农村灭鼠工作由农业部门负责。
  (八)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对本地区流失在社会上的毒鼠强进行彻底清查清缴。要教育群众积极主动上交个人持有的毒鼠强,对拒不上交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查处。要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藏匿毒鼠强的案件线索,敦促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各级农业、公安、工商等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对举报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
  (九)各部门、各地方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毒鼠强专项整治具体工作计划。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是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地要充分认识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地方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协调组织和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从生产、销售、使用、污染防治、事故应急处置等各环节明确责任主体,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各级财政负责解决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确保这次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二)加强协调,各方联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做好清查整治工作。市在各阶段都要组织指导督查组,对各地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各地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失察、失管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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